:::

24.淡北道路大事記

你知道淡北道路的由來嗎?
 
淡北道路的前身,最初起源於交通部公路總局(現改稱交通部公路局)於民國85年提案的「淡水河北側沿河快速道路」(淡北快)第一期計畫,規劃興建全長8.2公里、雙向3車道的雙層高架橋,路廊接近目前淡北道路的計畫路線,但採全面高架設計,並銜接至洲美快速道路,經過環境影響評估審查,因為影響河岸景觀,以及受當時捷運淡水線剛開通不久,建議優先鼓勵民眾搭乘大眾運輸以及採取交通管理措施等因素,依89年9月25日專案小組第三次初審會議及89年10月2日環境影響評估審查委員會第75次會議決議不應開發。
雖然後續中央仍有研擬台2線拓寬計畫等方案,但因拆遷量大、經費過高,經立法院第7屆第3會期交通委員會第12次全體委員會議通過要求立即停止辦理台2線關渡、淡水段拓寬,並要求重新研議其他新的交通紓解方案,無法繼續推動。
公路總局接著辦理「大淡水地區聯外交通改善策略評估」,著重於台2線道路工程、車道配置方面之檢討,因台2線東側沿線住商發展密集,基於民眾之基本進出需求,難以實施禁止轉向或取消路口等措施,若台2線採部分拓寬及全線拓寬皆不具經濟效益可行性,依據公路局依近期建造成本更新,台2線紅樹林捷運站到中央北路四段間若拓寬至40公尺所需經費預估約為155億元(含用地約130億元及拆遷39棟房屋費用約8,786萬元),推動期程預估需9.5年且施工時將產生交通黑暗期,成本效益分析結果為:淨現值(NPV)為-60.1億元、益本比(B/C)0.53,不具經濟效益可行性。
在台2線有限之道路空間下,交通壅塞之改善仍有其侷限,關於車道配置調整、路側人行道改善等改善策略,該評估案最後於結論建議中提出興建「竹圍地區外環道路規劃建議」,指出淡北道路「解決淡水與臺北市間的道路容量不足問題」,且因淡北道路「可提供較高的道路容量,具有快速疏運穿越性交通功能,符合省道功能定外,可做為台2線於竹圍地區的外環道路使用,爰原則建議以目前趨勢,採外環道路紓解通過性車流,並保留既有路廊區域通行及改善空間,長期解決竹圍路廊問題。
 
96年台北縣政府(現為新北市政府)考量台北捷運淡水現雖已完工營運多年,但仍無法有效解決台2線之壅塞問題,加上未來淡海新市鎮開發所衍生的交通需求,宣布推動「淡水河北側沿河平面道路工程」,採以平面道路為主,減少工程量體,降低景觀衝擊,並避開紅樹林範圍,兼顧交通建設與區域平衡,疏導台2線的通過性車流,並在100年4月15日有條件通過環評。
 
104年新北市政府主動進入第二階段環境影響評估,擴大環境及生態調查,並參採歷次公聽會及審議過程中專家、學者和公民團體的建議,擬定具體的環境保護對策,包括:次生林綠化補償、生物棲地及通廊、防鳥擊隔音牆、物種繁衍保護,並具體提出空氣品質、水質淨化、減震降噪等減量措施,最終在109年1月15日通過二階環評的審查。
環評通過後,新北市政府在一年內完成全線用地的價購和徵收作業,並依據環評承諾事項,將環境保護對策落實融入工程設計中,並且陸續完成都市設計審議、都市計畫變更、交通維持計畫、樹木移植(除)計畫、外北橋疑似遺址發掘成果等計畫審查。
 
另外,受限市府財政,經與中央多次的協調,以專案提報公共建設計畫方式,爭取中央支持以及經費挹注,經國家發展委員會於109年7月24日邀集各有關單位召開研商會議,並獲致決議略以「建議原則支持」,在經過與交通部公路局、臺北市政府等相關單位以及與雙北市民溝通後,行政院終於在111年8月9日院臺交字第1110172447號函核定淡北道路建設計畫,同意經費補助,並於111年11月30日通過行政院公共工程委員會基本設計階段經費審議,開始工程招標作業。
不過因為適逢疫情、原物料上漲以及營造業缺工等狀況,歷經2次流標後,依參考公開市場的資訊,提升施工性並檢討調整預算後,在112年7月25日完成決標,113年2月2日開工典禮,工期約5年半,預計於118年6月完工。